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
  本報訊 昨日上午,受省長朱小丹委托,常務副省長徐少華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,審議並原則通過《關於加強歷史建築保護的意見》、《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(修訂草案)》、《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辦法》和《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(修訂草案)》等。
  會議強調,歷史建築是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資源和歷史傳承的重要載體,加強歷史建築保護是推進新型城鎮化、建設文化強省的重要內容。會議審議通過的《關於加強歷史建築保護的意見》提出,對我省歷史建築要應保盡保、能保則保,堅持依法保護、科學利用、嚴格管理,並建立專家委員會,合理確定歷史建築範圍,全面啟動歷史建築普查工作,加快建立歷史建築保護名錄,強化歷史建築的規劃管理,及時開展歷史建築搶救性保護,加強對歷史建築的修繕維護,鼓勵歷史建築活化利用,加大對傳統村落的保護力度,構建具有廣東特色、系統完善的歷史建築保護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。(下轉A5版)
  (上接A1版)會議認為,為更好地落實社會保險法,進一步完善我省生育保險制度,對2008年制定實施的《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》進行修訂,很有必要。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《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(修訂草案)》。該《規定(修訂草案)》擴大了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範圍,完善了參保機制,細化了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,規範了基金管理原則,明確了享受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和項目,完善了監督管理措施,強化了相關法律責任及配套服務。
  會議指出,進一步完善我省外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機制,是優化我省營商環境的需要。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《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辦法》。該《辦法》明確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原則,投訴處理部門的職責,投訴受理機構、受理條件和程序,不予受理、中止的情形、救濟途徑,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等。
 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《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(修訂草案)》。修訂後的《規定》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責任,規定了建設工程計價依據、編製原則及方法,規範了建設工程計價活動,制定了從業管理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,明確了相關單位和從業人員違反法規應承擔的法律責任。
 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提請審議《廣東省預防腐敗條例(草案)》的議案,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。(符信)  (原標題:研究加強歷史建築保護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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